标题:
男子租女友过春节发生一夜情 女方欲多收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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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jch777
时间:
2010-2-24 11:00
标题:
男子租女友过春节发生一夜情 女方欲多收千元
21日,天涯重庆社区上,一个帖子讲述一男子春节租女友回家蒙父母,结果双方没把持住,发生了一次性关系,回到重庆结账时,女方提出为此多收1000元。
记者联系上发帖人“LEELI2005”。她说,她是当事男子王军(化名)的朋友。王军今年30岁,老家在四川巴中,大学毕业后一直在重庆从事汽车销售工作。父母早已下了“催婚令”。春节前一周,他在网上发帖租女友回家过年,日租300元。
经过网上聊天了解,王军最后选定自称24岁、某广告公司的陈琳琳(化名)。两人签了一份协议,王军保证不做陈琳琳不愿意的事,如果牵手、拥抱超过10次,均得另外支付100元。年三十,两人来到王军老家。第3天,两人在舅舅家留宿,被安排到同一个房间。当晚,两人发生了一次性关系。第4天,两人回到重庆,结算时,陈琳琳要他多付1000元,因为两人发生了关系。王军傻了眼,“如果付了,不就成了性交易吗?”“LEELI2005”透露,两人为此已产生纠纷,至今还没解决。对此,重庆华立律师事务所陈艇律师认为,两人发生性关系后,陈琳琳以此索要费用,就涉嫌卖淫了。(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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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述评:现在春节前这类事情很多很多了,这提醒男女双方都要注意事前约定,当然约定是不能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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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jch777 于 2010-2-26 10:05 编辑
]
作者:
findaway
时间:
2010-2-24 11:25
这年头太乱了,什么怪事都能发生。另外一方面,都是钱引起的。
作者:
goddboy
时间:
2010-2-24 11:28
我觉得也要付钱,双方本来就是交易性的关系,只是后来在协议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服务而已
作者:
6312115
时间:
2010-2-24 11:28
这年头剩男的问题是个大问题 啊,我也是个剩男。。怎么办。
作者:
justfor
时间:
2010-2-24 11:30
这女的也不是什么好鸟,是你丫自愿得还想要钱,省省吧
作者:
aegtwetg
时间:
2010-2-24 11:31
租女友本来就是挺奇怪的一件事,这女的服务内容挺周到的
作者:
QQ66969969
时间:
2010-2-24 11:32
很正常。。这个费用这么低。当然得从其他的地方搞回来啊。
作者:
2000rat
时间:
2010-2-24 11:41
我觉得正常啊。你套的是租用的钱。现在使用的当然应该多掏钱
作者:
tao7660
时间:
2010-2-24 11:44
哈哈 直接说租个小姐包天不就得了!妈的 !卖就卖了还装什么逼啊!
作者:
xiaoxiongying
时间:
2010-2-24 11:56
社会是多元化的,发生这么个事情不奇怪。曝光的和不曝光的事多去了。
作者:
7973685
时间:
2010-2-24 11:57
还有这等事情,男当事人亏大了,应该多弄几次呀。
作者:
桃花坞
时间:
2010-2-24 12:01
标题:
为什么?
这个男的还要租女友回家。。。找个漂亮的小姐回家过年多好。。脑残
作者:
cool_1120
时间:
2010-2-24 12:02
还有这样的事啊现在什么事都能出现啊~怪~
作者:
wywy0808
时间:
2010-2-24 12:10
現在的年輕女人 真開放
想當年 我拿時候 牽個手都臉紅
作者:
virulentjuice
时间:
2010-2-24 12:12
这年月狠人太多,猛人也多...... 这两位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成了妓女和嫖客
作者:
linyh99
时间:
2010-2-24 12:16
现在的天下真是无奇不有,真想不通为什么一定要租个女友呢?
作者:
虎上虎
时间:
2010-2-24 12:20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哈哈,居然有这种事,确实涉嫌卖淫呀!不合法,该合同无效呀!
作者:
努爷
时间:
2010-2-24 12:24
发生关系前是怎么约定的,难道是情之所至?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作者:
lion2470
时间:
2010-2-24 12:26
看相貌了,如果真是相当不错,1000也不多,不过说回来,当时女的也同意了,要不现在就不是1000块的事了,呵呵
作者:
taishiw
时间:
2010-2-24 14:07
人家要你就得给,谁让你没管住自己下面的东西!没一点意志力的男人,还叫男人吗?
作者:
flfwffg003
时间:
2010-2-24 14:18
社会进步,人在也进步,现在买卖机制很全面嘛
作者:
jiahailiang
时间:
2010-2-24 14:25
这个世界真是变化快,其实我觉得男的也不亏1000元你上的是良家又不是小姐。
作者:
toodoo
时间:
2010-2-24 14:28
一次性生活就要多支付1000元,这个也不太符合行情吧。
作者:
jcfboy
时间:
2010-2-24 14:29
以前在电影里看到的剧情现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是人类学习能力太强,还是我们都堕落了
作者:
黯淡时光
时间:
2010-2-24 14:41
前面说了:王军保证不做陈琳琳不愿意的事。
既然做了就该给钱。不过貌似女的也没受到强迫,是自愿的吧。
作者:
moshengren123
时间:
2010-2-24 15:00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这也行啊。。。这个世界的怪事越来越多了。。。
作者:
15327018006
时间:
2010-2-24 16:06
我认为这件事情,那个女多收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你既然租了就应该多付钱呀。
作者:
leeck
时间:
2010-2-24 16:19
女的不如做鸡算了,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事,还想多收钱,骂自己呢,
男的也毛病,有‘魄力’,早干吗去了,律师绝对是个包袱,抖得漂亮,
说相声得了,省着光靠郭德纲硬撑着,借用本山的话:这个社会太疯狂了
作者:
victoryer
时间:
2010-2-24 16:30
哈哈,这让我想起周星驰电影 九品芝麻官 里豹头的话“我玩完她不给钱就不算卖了”。 我前几天才跟家里开玩笑说下次租个女友回来,家里急了。
作者:
littlefrog
时间:
2010-2-24 16:48
“两人发生性关系后,陈琳琳以此索要费用,就涉嫌卖淫了” 律师说的对!
作者:
8a885588
时间:
2010-2-24 17:16
这事都有?还不如找个小姐,想干也不用花这么多票子吧?
作者:
jkk111
时间:
2010-2-24 17:18
希望皆大欢喜吧!不过由生意而变质为性关系,这不是当事人公私不分了么?两人都不应该。我相信两人都没有性交易的初衷,但是从过程及结果看,女方却有向此发展趋势,不值当不理智。
作者:
jimi899
时间:
2010-2-24 17:25
还是套用一句老话,无论什么奇怪的事情,只要你想一下你在中国,然后就会觉悟了
作者:
小阿鬼
时间:
2010-2-24 17:35
不如直接找个漂亮的小姐回家多好,没心理负担,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反正是假的而已。
作者:
supergzh
时间:
2010-2-24 18:54
租女友早晚会出事,不是在父母前露馅,就是两个人之间假戏真唱
作者:
click1982
时间:
2010-2-24 19:03
OMG.1000块一次。也不便宜啊。或许那女 的是故意要搞的?为的就是这1000块
作者:
静聆山月
时间:
2010-2-24 19:06
又不是强奸,你情我愿的,当初没讲好的话,那这女的只能自认倒霉。谁让你同一人家惹祸的根进你的祸水呢,出事了才想起来,晚了
作者:
bowz12
时间:
2010-2-24 19:08
这种事情也会发生啊,利益的引诱什么都干啊!
作者:
漠漠无吻
时间:
2010-2-24 19:09
这女的绝对不是什么好鸟,应该就是卖淫的。日进300,小姐的收入都没这么多。
作者:
superpolin
时间:
2010-2-24 20:40
不就1000嘛,给她,让她卖,这个叫不懂尊重自己
作者:
hadesspirit
时间:
2010-2-24 20:48
这个两个人都没把持住啊!这女的定力也有点太差了啊
就不应该给钱!谁让你没把持住呢
作者:
hero0001
时间:
2010-2-24 21:19
这女的也真行 这话也说得出口 当时肯定是半推半就的 事后就要钱 哪个男的应该再弄两下 算300一次呗
作者:
qlylb1122
时间:
2010-2-24 21:26
这社会的荒唐事还真多啊,早知道找个小姐就好了,活绝对好,价格还公道
作者:
275789579
时间:
2010-2-25 01:15
这女的就是为钱去的
故意勾引啊
还好男的聪明死都不给钱
我顶个
作者:
caoke8558
时间:
2010-2-25 02:00
什么呀,真逗啊,这女人硬顶不是什么好人,对吧
作者:
778822898
时间:
2010-2-25 02:01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那女的舒服了还要多加钱 简直太不要脸了
作者:
yybbdyw
时间:
2010-2-25 04:29
这女的一看就知道肯定不是什么好鸟。直接跟他打官司算了!
作者:
crazydanny
时间:
2010-2-25 09:37
是那个哥们过界了吧,谁让你签协议的呀,就算有意思也等协议过后的不是
作者:
chenluwei
时间:
2010-2-25 09:38
我认为是谁主动的,如果是女的有需要主动,男的应拒付租金2000元,现在行情是男的比女的贵
作者:
sxzouping
时间:
2010-2-25 09:39
如果租个女友包洞房不用另外给钱爽啊,看来我也租一个试一试。
作者:
blues1999
时间:
2010-2-25 10:23
这发生关系都是你情我愿的事 还要钱 有点说不过去了
作者:
crazyjf
时间:
2010-2-25 10:30
一直以为是传说中的事,想不到真的有人租了过年,哈哈,那好不如直接租个小姐,想怎么就怎么,也贵不到哪去。
作者:
bang12bang
时间:
2010-2-25 10:37
都说了是双方没把持住啊,不应该再多收那钱的,控制不住有什么办法.
作者:
zqt88
时间:
2010-2-25 11:29
应该给钱呀,这个是相当合同外的补充协议呀,哪有干活不给钱的
作者:
sinlee
时间:
2010-2-25 12:41
很正常。当今社会许多人的想法是特别的,真的弄不明白他们活着干什么
作者:
ZHAN609
时间:
2010-2-25 13:19
方本来就是交易性的关系,只是后来在协议的基础上
作者:
nanzihan3993
时间:
2010-2-25 14:52
那个女的真傻啊,要么当时就要钱,要么自己爽爽就算了,何必把事搞这么大呢
作者:
lmjp007
时间:
2010-2-25 15:00
租个女友过节,很不错啊,做好先说好发生性关系的价格就不会发生矛盾了!呵呵!
作者:
castle2012
时间:
2010-2-25 15:08
1000块给也无所谓,不就是钱嘛,但主要是看值不值。
作者:
killbill12345
时间:
2010-2-25 15:10
哈哈哈,卖得好,活该,自己作践还要人给钱
作者:
moonsoon
时间:
2010-2-25 15:22
这个事先没有约定,所以不用付费。而且这个是双方情愿的,回来后再算账,也不是强迫。
作者:
毛色无双
时间:
2010-2-25 15:23
哎,碰到这种事情真是倒霉啊,最好还是自己有原配的女友吧,租这种东西还真不好说~
作者:
ypc1999
时间:
2010-2-25 15:29
感觉租女友这个事情比较有意思,有机会租个权当泡妞,喜欢的话睡在一起还怕没机会上?
作者:
中国大灰狼
时间:
2010-2-25 15:31
应该给钱,搞了不给钱,这还是个男人吗??
作者:
k136613
时间:
2010-2-25 15:35
真是林子一大什么鸟都有?签订的协议时不愿干的不强迫,问题是你也愿意和别人 做爱啊!又不是人家一人舒服!!
作者:
feint
时间:
2010-2-25 15:39
我看这事情怎么有点像范冰冰和任贤齐拍的《合约情人》!
作者:
yedrag873221
时间:
2010-2-25 15:55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就是卖淫嫖娼的真实版本了,建议在写合同时,加一些附加条款,孤男寡女的什么事都会发生的。
作者:
spring1208
时间:
2010-2-25 15:57
真是什么事都有啊!那女的因该有心理准备的!
作者:
漫步者2009
时间:
2010-2-25 16:10
这个男的就不地道了,这个女的是你租的,用了应该付钱嘛!
作者:
ekinnew
时间:
2010-2-25 16:11
很正常,谁能让你白睡呀~再说你也值了,怪自己
作者:
lipager
时间:
2010-2-25 16:13
确实不能给,不仅涉嫌卖淫,而且物价局也不会不管这事的。
作者:
laocaonima
时间:
2010-2-25 17:25
这哥们很聪明啊!组个女友顺便搞了一次,你要说给吧,就是卖淫...你要说不给吧,那MM还吃亏了.这搞笑的,这MM很无奈啊!她也不好意思要这1000了!要是收了的话就是卖淫成犯法了...这哥们这理由很好用哈哈!以后我也可以借鉴
作者:
xnew
时间:
2010-2-25 17:36
如果男的不给钱,女的直接去告他强奸啊……
话说回来,女的也不是什么好鸟,那么好上
作者:
心痒痒
时间:
2010-2-25 17:45
那女的说穿了就是一个出来卖的,不晓得姿色如何,1000块日个屄是不是有点忒贵?
作者:
dada1234
时间:
2010-2-25 18:07
唉 这杯具娃 还要多付钱 还不如守好自己的小弟
作者:
www790812
时间:
2010-2-25 18:50
这个年代真是什么事情都有,都是钱引起的。
作者:
b81202891
时间:
2010-2-25 18:53
看来这个女孩子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啊,这年头,不熟悉的女人还是少碰为妙,有的时候花钱去消费一下,也不见得是什么坏事。
作者:
laozhang777
时间:
2010-2-25 19:17
你情我愿的事,还要钱。我要是那个男的,我就把钱给她,回头再打110报警有人卖淫
作者:
叛逆d星空
时间:
2010-2-25 19:17
还有这么好的事,看来以后过节在外地的话,要出个告示出租自己
作者:
sunpopo1
时间:
2010-2-25 19:37
这个世界的女人为什么那么爱钱?真是很难碰上好女人了。
作者:
清烟封喉
时间:
2010-2-25 20:19
这种事情总是让人哭笑不得。真是再现实不过了,女人能作出替代的行为就该能想到可能会有那种事。其实开始的时候,她就已经将自己卖出去了。
作者:
105715535
时间:
2010-2-25 20:52
当初没签合同 发生问题不在法律保护范围内 再说了男人付出的多 不应该给
作者:
123beijing
时间:
2010-2-25 20:54
这种情况不好说啊,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啊,最后是钱来解决啊!
作者:
ll52
时间:
2010-2-25 20:55
延伸服务当然要收费 而且是高价的 嫌贵当初为何不自己解决?
作者:
pingfankafei
时间:
2010-2-25 21:01
租人有风险,入市须谨慎了
这句话到哪里都合适
作者:
AnWdy
时间:
2010-2-25 21:01
拜托那男的别搞那女嘛,搞了又不给钱,怪不得你找不到老婆
作者:
omiga7326
时间:
2010-2-25 21:07
这个男的不是东西,把人上了还不给钱,典型的生意人,事后不可靠
作者:
smilez
时间:
2010-2-25 21:13
还不如在外面找个呢,这样起码也付的爽快,事先不说好,事后再说,就麻烦的很
作者:
saintdragoon
时间:
2010-2-25 21:20
既然是一夜情,那说明是两厢情愿嘛,哪有另外再收费的道理撒
作者:
4113726
时间:
2010-2-25 21:21
日租300都出了,还差这1000吗?在说了,人都上了,还不给。
作者:
level6163
时间:
2010-2-25 21:23
怪事年年有,近年不一样哦.叫鸡就叫鸡啦,还美曰其名叫女友哦
作者:
z370475905
时间:
2010-2-25 22:11
现在的人为了钱,什么事都做的出来。那女的不是明摆者要钱嘛
作者:
inviolabily
时间:
2010-2-25 22:17
鸟男人,插都插了该给钱给钱,真不是爷们
拖出去切了再说
作者:
nxlxj
时间:
2010-2-25 22:17
关系太乱了,我看不用解决复杂了,直接以“被卖淫嫖娼”断案得了。
作者:
cola23
时间:
2010-2-25 22:28
好神奇呀,如果是双方都不吃不住,那么就是愿意的呀,
并没有做不愿意的事情嘛
作者:
bbbxn
时间:
2010-2-26 09:55
既然男的提出要出租,越轨了还小气,人家要给她就好了,又不是没让你赚到。
作者:
vention1000
时间:
2010-2-26 11:17
这年头,对啊,有钱就是牛,有钱就可以找个人做女朋友,还可以做媳妇呢
作者:
zxx003
时间:
2010-2-26 14:35
那就给他吗,你就不欠她的了,没负担了,又不用负责了,不好吗?
作者:
chinacctv
时间:
2010-2-26 14:43
强帖,1000块贵了点让他便宜点啊,笑而不语,给了可能还能继续呢
作者:
sawq
时间:
2010-2-26 14:54
这年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装比呗.好吃好喝而且又不是处女.要那么多干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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