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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法院院长贪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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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法院院长贪污被判死缓

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人民法院原院长严得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民事枉法裁判一案,今天在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严得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9年,被告人严得在任茂名市水东开发区人民法院筹备组组长、水东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茂港区人民法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伙同他人套取法院公款、指使财会人员向其本人及其妻子的银行账户中存入现金及报销私人发票等形式,贪污款项共计7560753.82元;任职期间,严得在干部任用、工程承建、案件执行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金额共计3787000元;2007年至2008年间,严得伙同他人先后5次挪用单位公款用于经营活动,款项共计9113388.91元,事后将上述款项归还;2006年,严得在明知当事人从事组织人员违法放贷谋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不依法履行职责,违法办理了相关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纵容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活动。另外,严得在任茂名市茂港区人民法院院长期间,还帮助他人制造虚假民事诉讼,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行为构成5宗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严得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本单位财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用于经营活动及挪用公款超过3个月,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放高利贷,还支持、纵容其犯罪行为,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利用职务便利,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据此,法院以贪污罪判处严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以民事枉法裁判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严得犯罪所得的财物,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宣判后,严得在陈述时称判决书部分事实认定不符,并当场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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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决定公平的法院院长都贪污受贿,这个社会还有没有公平了。为什么要缓行两年执行那,就应该马上执行死刑,杀一警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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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aba1 金币 +2 发帖鼓励 2012-6-2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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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这种贪官就应该直接枪毙,才会让另外那些还没曝光的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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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种知法犯法,身为法院院长严重践踏法律的事情,应该直接拉出去毙了,没收非法所得,禁止亲属及其后代从官,取消家人所有社会福利、待遇。一次性给知法犯法的官员长个教训,让其他人也认识到犯法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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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权有势的,就慎用死刑,对于平民百姓,就严厉打击,莫不是官衔和荷包都膨胀了,品种也跟着高等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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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决定公平的法院院长都贪污受贿,这个社会还有没有公平了。为什么要缓行两年执行那,就应该马上执行死刑,杀一警百
楼主 这个你就不知道了吧 缓行就给他们阵营机会救他出来 缓行改无期 无期改有期 在里面有钱有势还是大爷一样当提前回家养老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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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各位他是一个当官的现在只是他一个人出事别的家伙都没事,官官相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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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反贪,贪官确越来越多,什么手段都不管用,只有杀!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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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反贪,贪官确越来越多,什么手段都不管用,只有杀!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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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aba1 金币 -5 一贴内使用重复回复 2012-7-19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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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 罪加一等 何况还有其他数罪 直接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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