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1-1 22:55   只看TA 11楼
暴殄天物呀,这些又不是毒品何必要一烧了之?国家可以收购吗?没办法了?难道这些皮毛就只能烧毁吗?我国的执法人员就只有烧毁缴获的赃物了?可悲,死板的执行,官僚的政府,法律所能规定的行为在这里只能闭口了,收缴的皮毛没有经费管理了,烧吧!反正不让交易,没钱的事情都难,环保不环保咱不管,没人敢罚钱,环保局咱不尿,怕啥都是自己人吧,保护环境,保护.......,保自己?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kmshiwoniu 金币 -2 符号灌水 我知道你很认真,但版规就是版规 2009-11-2 17:14
0
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1-2 17:40   只看TA 12楼
应该把这些肆意猎杀藏羚羊的人去公开销毁!
0
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1-2 18:20   只看TA 13楼
烧了太可惜,好歹是国家的财产啊,卖了干什么不好
0
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1-2 18:43   只看TA 14楼
是不能留,留下来就不知道会不会跑到一些当官的人手中
0
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1-2 18:45   只看TA 15楼
一点也不可惜!公开销毁是对动物最好的保护!
0
qq876945017 发表于 2009-11-2 18:56   只看TA 16楼
公开焚毁是政府对坚决打击盗猎决心的一种态度,是对盗猎者的一种警示。但如此多的藏羚羊皮被毁于一旦,真是浪费。藏羚羊之所以会无辜的命丧盗猎者的枪口,那就是因为它那价值不菲的皮毛。高额的利润使盗猎者不惜铤而走险,置国家法律与身后,甘愿冒着被严惩的危险仍然不顾一切的猎杀藏羚羊,有的甚至与执法人员武装对抗。对待这样的盗猎者,绝不是焚烧一两张藏羚羊皮就能让他们幡然悔悟的,应该加强法律的严格规定,对这些以身试法者施以严刑,坚决采取最高刑罚,这样才能极大的对盗猎分子产生震慑,这样才能对保护藏羚羊有真正的意义。至于那些藏羚羊皮,既然那么宝贵,就应给对之采取保护,作为国家的资源储存,或者干脆实行拍卖,用那些拍卖所得的钱款用之于民,在西藏多修几条公路,让那些无辜丧命的藏羚羊发挥余热,为西藏的建设作出最后的贡献。要不就将这些钱款变成慈善基金,资助那些无钱上学的贫困的学生。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0
feghjk 发表于 2009-11-2 19:22   只看TA 17楼
同意5楼说的这么珍贵的东西烧了确实可惜,虽然是缴获的赃物但能让它能发挥些作用总比附之一炬好比如10楼说的就很好
0
aiaiaiai2119 发表于 2009-11-2 19:50   只看TA 18楼
神啊,这么好的东西,干嘛都烧了,真是太浪费了,给我也好啊
0
mmx188 发表于 2009-11-2 19:56   只看TA 19楼
操他妈可可西里保护队 你们早干吗去了?偷猎的早不抓?都把藏羚羊皮剥皮了 你们在抓人烧皮?
0
spsis 发表于 2009-11-2 20:06   只看TA 20楼

回复 17楼 的帖子

兄弟说的在理,但并不具操作性。根据《动物保护法》,这些毛皮是不可能被拍卖的,否则就会被某些卫道士冠以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我想他们深知其中利害。算了,我不奢想这些珍贵的藏羚羊毛皮能够被ZF用来做善事,只要不被烧掉,能够做成工艺品放在博物馆里面供后来人参观就好了,其实那样,反而更能够激发普通群众对盗猎者为了一己之私残害生灵的痛恨。而当我们那一天再也看不到藏羚羊时,藏羚羊毛皮博物馆也许是我们唯一可以与这些珍稀动物距离最近的地方……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0
回复帖子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