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1-1 22:55 只看TA 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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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殄天物呀,这些又不是毒品何必要一烧了之?国家可以收购吗?没办法了?难道这些皮毛就只能烧毁吗?我国的执法人员就只有烧毁缴获的赃物了?可悲,死板的执行,官僚的政府,法律所能规定的行为在这里只能闭口了,收缴的皮毛没有经费管理了,烧吧!反正不让交易,没钱的事情都难,环保不环保咱不管,没人敢罚钱,环保局咱不尿,怕啥都是自己人吧,保护环境,保护.......,保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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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76945017 发表于 2009-11-2 18:56 只看TA 1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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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焚毁是政府对坚决打击盗猎决心的一种态度,是对盗猎者的一种警示。但如此多的藏羚羊皮被毁于一旦,真是浪费。藏羚羊之所以会无辜的命丧盗猎者的枪口,那就是因为它那价值不菲的皮毛。高额的利润使盗猎者不惜铤而走险,置国家法律与身后,甘愿冒着被严惩的危险仍然不顾一切的猎杀藏羚羊,有的甚至与执法人员武装对抗。对待这样的盗猎者,绝不是焚烧一两张藏羚羊皮就能让他们幡然悔悟的,应该加强法律的严格规定,对这些以身试法者施以严刑,坚决采取最高刑罚,这样才能极大的对盗猎分子产生震慑,这样才能对保护藏羚羊有真正的意义。至于那些藏羚羊皮,既然那么宝贵,就应给对之采取保护,作为国家的资源储存,或者干脆实行拍卖,用那些拍卖所得的钱款用之于民,在西藏多修几条公路,让那些无辜丧命的藏羚羊发挥余热,为西藏的建设作出最后的贡献。要不就将这些钱款变成慈善基金,资助那些无钱上学的贫困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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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aiaiai2119 发表于 2009-11-2 19:50 只看TA 1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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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啊,这么好的东西,干嘛都烧了,真是太浪费了,给我也好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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