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第二个案例相关部门已经辟谣,被证实为假新闻。被疑是以“小伙追小偷致其摔死获刑”为原型所编写的恶搞。
但“小伙追小偷致其摔死获刑”的判决也够雷人的:结果是帮同事追赶小偷的曹天,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赔偿被害人范某家属经济损失共计2.5万元。
对于网民一边倒地不接受这种判决,张少春律师说:“这明显体现了一般网友在法律认知上和专业人士的差距,也体现了社会大众在法律常识上的欠缺。”
我承认自己与“专业人士”相比,也是一法盲。但有一点我不能理解,神圣的法律屡屡与民众的看法相驳,那么究竟错的是民众,还是法律本身?如果法律仅仅成为“专业人士”自娱自乐的工具,那么又何谈严肃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