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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口味至极!埃及拟出台新法允许丈夫与妻子尸体发生性关系 [打印本页]

作者: dyhs12    时间: 2012-4-27 13:57     标题: 重口味至极!埃及拟出台新法允许丈夫与妻子尸体发生性关系

据英国《每日邮报》4月26日报道,埃及议会日前推出一部新法草案,其中的“告别交流法”将允许丈夫在妻子死后6小时内与其尸体发生性关系。

据悉,“丈夫与妻子尸体发生性关系”这一话题是摩洛哥神职人员扎姆扎米・阿卜杜拉・巴里(Zamzami Abdul Bari)在2011年5月份首先提出的,他认为即使在人们死后婚姻依然有效,所以婚姻中的一方完全有权在配偶死后与其尸体发生性关系。这一言论曾引发许多人的抗议和争论。

然而现在,埃及议会推出的新法草案有望将巴里的观点变成法律。除“告别交流法”外,该法案还包括其它一些法规,如将法定最低结婚年龄下调至14岁等。

这部草案在埃及引发强烈争议。埃及全国妇女委员会主席摩尔瓦特・塔拉维(Mervat al-Talawi)批评称,这是一部边缘化和贬低女性的法案,将对埃及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电视台主播贾伯・埃尔卡莫迪(Jaber al-Qarmouty)也谴责称:“这是简直令人难以置信,给予丈夫这样的权力会是一种灾难。”(沈姝华)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2-04/27/c_1230474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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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到睡在自己旁边的是个死人,心里就渗得慌,直起鸡皮疙瘩。让人想起民国的林森主席啊……他因为爱的表妹死了,一辈子不结婚……书桌上整天放着表妹的头骨整日把玩,死后人们发现他藏着表妹的绣花鞋……
作者: 0323jackiechen    时间: 2012-4-27 14:11

变态的国家  变态的法律  变态的两口子
作者: 貓了個咪    时间: 2012-4-27 17:29

这个得看妻子是怎么死的吧。要是自然死亡还好。要是车祸之类的。
作者: 熊狼行天下    时间: 2012-4-30 09:18

如果煤气中毒还好一点,听说死后挺漂漂的!如果是车祸呢?不 敢想象!
作者: herehere    时间: 2012-4-30 09:22

这个法律定的有点搞,丫女人要是得皮肤病挂了,这家伙搞起来是不是......
作者: xu20088002    时间: 2012-5-13 23:49

变态的国家  变态的法律  变态的两口子
作者: xiong5230    时间: 2012-5-16 17:35

这什么法律。死后都没放过。那个国家男的是什么口类。
作者: yomamo    时间: 2012-5-16 19:15

搜索了一下LZ说的林森,还真的是一个情种啊。
作者: cullou    时间: 2012-5-16 19:40

这个国家的变态程度已经可以跟小日本并驾齐驱了
作者: macaca    时间: 2012-5-16 20:38

这也没什么吧?爱之深情之切,又没说丈夫必须与妻子的尸体性交。
作者: 包子王    时间: 2012-5-17 19:00

那要是七八十岁自然死亡,那谁还下的下去家伙啊
作者: kop2009    时间: 2012-5-17 19:04

上次还看见一个是,丈夫死了,村上制定一个人和他做爱
作者: zmy9999    时间: 2012-5-18 01:45

不敢想象这是什么法律,不过14就允许结婚还是挺好的。
作者: 辉火    时间: 2012-6-4 11:42

又没说丈夫必须与妻子的尸体性交,这是权利不是义务
作者: li464705    时间: 2012-6-4 12:43

这个口味也太重了 估计正常人不会行使这项权利吧。
作者: 暴走大叔    时间: 2012-6-4 13:27

尼玛呀,埃及人也太重口味了吧
作者: taoqiniu    时间: 2012-6-4 13:28

这个法律定的有点搞这个国家的变态程度已经可以跟小日本并驾齐驱了
作者: zsy1989018    时间: 2012-6-5 20:38

变态的国度啊!!!!想想都恶心!快能赶上日本了!
作者: JAMS0040    时间: 2012-6-5 22:28

埃及不是正在在那个猛折腾吗,这回上台好像是穆斯林兄弟会的干活,这法案还真的有肯呢过了呢。
作者: 夜色阑珊QAZ    时间: 2012-6-5 22:38

比小日本还变态
作者: longlu    时间: 2012-6-7 10:48

真的能X得下去么,那个时候他下面还翘得起来么
作者: 龙玉米    时间: 2012-6-12 17:27

难怪发生动乱,这么重口味的国家,早该被我们那时的大元给灭了
作者: jacyguo    时间: 2012-6-12 18:04

我了个去也太重口味了吧,我就够重的了没想到还有更狠的
作者: akihaba    时间: 2012-6-12 22:55

这个也没说强迫去和尸体XO啊 只是有这个权利 可以不使用吗
你们再想想我们手上的权利...是吧
他们多幸福~
作者: laferight    时间: 2012-6-12 23:10

提出这样的草案是不是就有病态了?就人的生理而言,人死后尸体就已经开始发生腐烂反应了,细菌也开始滋生。一旦与其发生性关系肯定也会受细菌侵蚀。至于心理就更让人觉得有问题了,都说死者为大应该尊重。
作者: 115510409    时间: 2012-6-13 09:06

我靠 真变态啊  人死了也不放过  这就是传说中的奸尸啊
作者: 龙玉米    时间: 2012-6-13 11:04

埃及太乱了,有点叙利亚的味道,唉,世界乱了
作者: 龙玉米    时间: 2012-6-13 13:51

太恶心了,埃及这个神职人员估计自己有恋尸癖,想掩盖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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