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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人文】加拿大“辱母杀人案”手段更凶残 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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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网络,这个时代的法管判案总会多考虑些人性的问题。出了昏招就被上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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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就是这样了,法律是限制穷人的,适合大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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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边就是这样~别管什么理由~杀人就是有罪~完全没人情可讲~但又说回来得看杀人的人有没背景~没背景的没钱的肯定死翘翘的~这种事情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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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看过,我国名义是法治,其实是人治,几千年的东西很难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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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觉得判得太重,二到六年就可以了,后面花点钱的话一两年就可以出来了,国内法律不完善,太容易出问题了,开车撞死人了说精神病然后无罪,卖个鸟判10年,贪污几千万判判个十几年,还比不上卖个玩具枪被判几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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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法律中的“正当防卫”一次,感觉从来没使用正确过。更主要的是,法律的一刀切,缺失的是人性化,也没有更加顺乎感情的判例法的融通和顺应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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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辱母杀人案,是中国当代社会多重矛盾的提醒。从各个角度可以解读这个问题。
从公民权利的角度出发,抛去高利贷不谈,当人身安全受到非法禁锢,面对母亲遭到奇耻大辱奋起反抗,被法院认为违法。试问一个平头百姓面对如此恶劣的行径如何去理性的判断,防卫可能产生的后果,对此恶人杀之,死而无憾。
从经济的角度出发,产生高利贷的原罪是中小民企无法从国有大银行取得贷款,没有合适的融资渠道,被逼无奈只有找民间借贷或者高利贷,知道可能是饮鸩止渴,不借是死,借了可能不死。
从社会的角度出发,依法治国已经耳朵可以起茧子,但落到大多数现实中却无从落实,一些警察面对司空见惯的暴力讨债仅仅几句话就转身离去,其中有执法者的无奈,更有求助者的心寒,当辱母案件成为社会舆论的关注的时候,作为社会管理者将大多数的精力放在如何粉饰矛盾,而非解决产生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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